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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养、套、杀”三部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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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方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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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周刊》2005年度全球创新企业二十强排名中,苹果被称为全球最具创新精神的企业。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将苹果变为了创新企业的典范,同时也成为全球企业分析和学习的对象。
想一想,如果没有乔布斯,我们的生活会少了些什么?我们将没有鼠标、没有"窗口",甚至没有"小丑鱼Nemo"(电影《海底总动员》主角),当然也没有iPod和iTunes.如今外界更一致认为,苹果创新性的产品――iPod,挽苹果狂澜于即倒。
但我们更需了解,贯串整个商业供应链的管理创新,作为创造持续竞争优势及客户价值的源泉,往往比产品创新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乔布斯早就告诉业界,今后IT公司主攻的战场,不在实验室,而是在消费者的右脑与左心房;科技产品不应该高高在上,等着顾客卑躬屈膝地来学习,而是该参与到消费者的生活之中,与他们一起激动、幻想和创作。商业模式的创新,才是苹果对业界最大的启示。
曾担任过多年鸿海法务长、在知识产权领域工作20多年的周延鹏律师认为,一、谈知识产权,其实应该超越知识产权的范围,拉大层面。二、除了技术创新,商业模式与策略创新也非常重要。三、必须深入产业链、价值链与供应链来看创新,否则都是空谈。
以下摘录周延鹏先生的精彩观点:
文/周延鹏
iPod成功的条件
以iPod为例,它的成功抓到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是苹果电脑创造出结合iTunes的新商业模式。而它能够创造这样新的商业模式,也拜几个基础条件刚好成就所赐:一、网络世界成熟。二、宽带应用成熟。三、闪存(flash memory)和微型硬盘也刚好成功。
如果它早几年开始做,当时微型硬盘根本还不行。iPod刚开始发展时,刚好日立成功推出了1.8吋的微型硬盘;而日立会成功,也刚好拜赐于IBM结束硬盘业务,将整个硬盘业务卖给日立,日立再根据自己原本的技术及所得到的技术,发展出微型硬盘的基础。而日立在微型硬盘的技术上,又掌握了扩增微型硬盘容量的关键技术,因而在技术创新上,一直保持领先。
苹果电脑CEO乔布斯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观察到外在环境许多基础条件的成熟,还有观察到个人随身音响设备的改变(walkman→CD播放机→微型硬盘),也观察到影音数码化的条件足以改变现有模式。因此他提出iTunes的商业模式,让消费者可以随心所欲地以极低的价格(每首0.99美元)去取得自己喜欢的歌曲。
技术与客户都会左右市场
就该公司内部而言,苹果电脑在研发和设计上一向很杰出,从MAC电脑开始,技术就一直很好,玩家也爱死了它的电脑设计,只是有时候时机不对、有时候太固执己见,而导致产品不够成功。
iPod的成功在于:一、创造出新的成功商业模式。二、确保在市场需求快速爬坡升高的阶段中,供应商可以快速、完全地供应需求。
除了技术,"客户"也左右整个市场,因此厂商必须由客户需求和市场,去定位产品、研发的方向,并且整合运用各种不同的资源。就系统厂商而言,很重要的一件事是,在BOM(bill of materials,产品用料结构)表展开之后,由许多不同的厂商来供应所需的各项零组件,以达到其所要的成果。
iPod改变音乐产业
iPod这个案例只是商品化的例子,还不是产业化的例子,但是它却让CD的销售量,以每年将近20%的比例快速下降中,改变了过去既有音乐CD产业的经营模式,而这部分也将会影响到音乐著作权人往后的版权金收取行为。这样的改变,对著作权人并没有更不利,因为透过iTunes的机制统一收款,再进行版权金分配,事实上为著作权人带来很大的好处。
对于iPod而言,这个产业需要一个知识产权文化成熟和高度尊重著作权的环境,而其全球的区域布署也很清楚,都是从知识产权文化最成熟的区域开始着手,如美国、加拿大、部分欧洲,再来才考虑日本。
养肥套住,就可杀来赚钱
将iPod的案例转化成学理上的说法来讲,苹果电脑的愿景是打下一个大众市场,绝对不是只想走小众市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苹果电脑在前三年是如何地放任大家利用它的iTunes,当市场地位已经形成之后,它就开始为所有的iPod周边产品收版权金,这种作法实在精彩。
所谓知识产权的运用模式不过就是"养、套、杀":先养肥、将它套住、然后再杀它赚钱,这和过去股票庄家的手段差不多。千万不要一开始就想要自己独吞、想要强力去执行自己的知识产权,这样会吓死市场上所有的人,即使东西再好,也没有人想要去用。
类似的例子还有Amazon(亚玛逊)网络书店。Amazon先让它的网络书店模式做起来,等到在市场中站稳了,再去套那几家也是做one-click(单击)模式的网络书店,然后对这些新兴网络书店拚命诉讼。
所以知识产权的运用,一直在进行这个"养、套、杀"的模式。因为必须先替产品或技术培养一个大众市场,才足以支撑知识产权在市场上的价值。等到拥有了大众市场,才能真正去计算知识产权的价值、权利金、或损害赔偿等。
技术不是产业的唯一
技术的创新不应局限于技术本身,而是应和产品及市场牢牢地靠在一起;同时,技术创新也必须和发明(inventions)、发现(discoveries)、科技(technologies)这些概念做区隔。这也说明为什么商业化及产业化不一定和技术有关,不是只有技术创新,才能创造出好的新事业和营收;企业经营者必须知道如何运用很多不同的资源,去创造出技术事业化世界。
从人材、人才到人财
从这里可以印证美国风险投资业者1950至2000年所统计的资料,为什么不到10%的新创公司会成功。美国创投业有一句话说:如果只有idea(想法),成功的机率只有万分之六;如果有好的idea和商业计划(business plan),成功的机率就有千分之六;如果有好的idea和商业计划,再加上人才和资金的投资,成功的机率便提升9%到10%。
同时,分析失败案例,发现失败的原因并不是专利或技术不好,而是出在"人"的问题上,其中"人的不合"是最大因素,其次是组成经营团队的人缺乏睿智。
这部分可再以鸿海董事长郭台铭的六字"人材、人才、人财"来解释:人刚开始就如同"人材",如果没有人来雕刻、训练他,他就没办法把木字旁拿掉,还是一根死木头。但是当把木头拿掉后,就变成真正的"人才".而真正的人才,还必须加上商业环境的磨练,才有办法赚钱生财,成为"人财".
专利的价值
在这么多的技术、专利、新创事业中,包括存在于大量的专利资料库中的技术,能够成功做到真正商品化、产业化,其实是微乎其微。根据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统计,真正能够从专利中研发成功的产品不到6%,这个数字和美国创投业对新创公司的存活统计相去不远。这其实也印证商品化和产业化要成功,必须要有很多外部环境、组织、人才、内部条件等逐渐形成和配合,并不是只有专利就能成功。(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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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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