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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国家创新体系模式的特点及其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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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随着技术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研究科学技术如何推动经济发展的问题已越来越引起经济学学者的关注。国家创新体系就是一种有关如何促进科学技术产生以及其如何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机制。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国家创新体系的不同模式和科技创新的现状来分析,选择什么样的以及如何构建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
2. 国家创新体系的内涵及模式
虽然对国家创新的研究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内涵的分析,比较有权威性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分析。根据自主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所占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三种将其类型。
(1)国家创新体系的内涵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96年提出:“国家创新体系是政府、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中介机构等为了一系列共同的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通过建设性地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机构网络,其主要活动是启发、引进、发行与扩散新技术,创新是这个体系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尽管不同学者、机构研究体系的侧重点不同,但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内涵都包含了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网络,不是单纯地按一条或几条线流动,各机构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二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是企业、大学、研究院所,它们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最初实现者;三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内在动力是创新,创新是连接各主体的首要因素,没有创新就谈不上国家创新体系;四是国家创新体系需要一整套完善的制度设计来保证其良好地运行。
(2)国家创新体系的三种模式
有学者根据国家创新体系中的自主创新的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将其大致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在某个或某几个子系统中实现自主创新的重点突破型国家创新体系;二是侧重于某个子系统重点突破,同时在其他系统中部署力量,力争自主创新的点线兼顾型国家创新体系;三是在各个子系统中均实现自主创新的全程自主型国家创新体系。
某个国家在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时,要根据现有条件、状况而定。一般而言,当某个国家处于经济发展起飞阶段时,最好采用过渡性的重点突破型国家创新体系;当渡过经济起飞阶段进入中等发展阶段时,最好转向点线兼顾型国家创新体系;当进入到发达阶段时,应该转向全程自主型国家创新体系。
3. 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现状、模式特点及成因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们越来越认识到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作用;随着多西的《技术进步与经济理论》的翻译,国家创新体系也越来越受到相关学者的重视。对于我国所特有的国家创新体系模式的现状、特点及成因的正确认识,成为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定位我国国家创新体系模式的必要前提。
(1)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现状
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真正建立起来并且发挥作用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之后的事。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之前,虽然从形式上来讲,我国已经有了大学、科研机构、企业以及政府的充当知识技术流动中介,但是在这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只是具备了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组成要素,各主体各自为政,处于被动和封锁状态,并没有真正的联系互动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科技成果转化率很低。
(2)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模式特点
结合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现状来看,我国国家创新体系模式有以下特点:
第一,我国国家创新体系总体投入高,但是人均投入低。
第二,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产出效率、产出水平不高。
第三,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政府效率不高。
第四,我国国家创新体系赖以存在的外部环境不完善。
(3)我国现有国家创新体系的成因
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现状和特点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第一,我国一个发展中的经济大国,经济发展极其不平衡。
第二,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产出成果的产权制度安排并不是很明晰,产出收益权得不到有利保护。
第三,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
由前面的分析可知,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一系列主体要素,但是科技创新的优势并不明显,各主体要素、各系统之间联系不紧密。可以说,目前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处于初步建设阶段,优势重点不突出。我们需要在重点突出的基础上,加强各系统之间的联系,使得国家创新体系能够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 构建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对策
从根本上来讲,国家创新体系与经济发展是一个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过程,完善一国的国家创新体系需要其经济的相应发展。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讲,由以上的分析可知,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需要从激励机制、协调机制以及外部环境三个方面进行调整。
(1)设计高效激励机制是国家创新体系构建的中心内容
(2)完善合作协调机制是国家创新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
(3)改善外部环境是国家创新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
对于改善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外部环境,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条件和平台。
第二是改革与完善科技政策以及相关法律,尤其是知识产权法。
第三是培育有利研究开发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5. 结论与启示
本文的研究表明,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仍然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优势重点环节不突出,各系统之间的联系不是很紧密,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仍然处于重点突破型向点线兼顾型过渡的时期,这与我国独特的经济体制是分不开的。我们需要从激励机制、协调机制以外部环境的完善来改进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
具体来讲,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的不完善首先表现为技术创新系统和知识创新系统不仅产出效率低,而且产出水平也徘徊在较低层次。从《2004洛桑报告》中的诸多指标都能看出这一点。这与我国科研机构以及企业按计划指令行事,创新动机不强,创新产出的产权不明晰,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则表现为创新意识不强。在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时要以激励机制入切入点,促进知识创新系统和技术创新系统的产出。其次表现为国家创新体系内部各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不紧密。专利产出效率,企业与大学之间的知识转移是否充分等指标都明显处于劣势。我们可以通过明晰产权,培育中介机构,促进人才流动等方式来促进各系统各主体之间的沟通。再次是国家创新体系相关的外部环境不完善。这种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科技法律政策以及社会氛围三个方面。与此相对应,可以通过科研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政策体系、落实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效率以及全社会创新意识的培养来为国家创新体系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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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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