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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胜狮知识产权大战启示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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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其华 李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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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审判庭,一场关于集装箱“漏水器”专利是否有效的辩论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辩论对决的双方是全球两家大型集装箱制造企业——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中集集团(000039.SZ)控股子公司,下称“上海中集”]和上海胜狮冷冻货柜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胜狮”)。
作为中集集团的法律专员,王宇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对这个案子进行庭审了。“至少也应该是第5次吧。”他说,“我们回去后还要准备材料,希望能早日结案。”
王宇认为,这起诉讼只是掀开了两家公司集装箱知识产权纠纷的冰山一角。在他看来,这个案子非常重要,因为“漏水器”专利是否有效将直接影响到两家公司最核心的案子——上海中集诉上海胜狮“漏水器”专利侵权一案。
“由于‘漏水器’专利是否有效还没有判,所以我们持续3年多的侵权诉讼也一直处于暂停阶段。”王宇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漏水器”拉开的维权序幕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吴发沛已不想再对整个案件的细节做过多的描述。身为中集集团副总裁的他更愿意谈他对知识产权与企业发展的体会。“企业现在早已不是靠劳动力密集和资金密集来攻城拔寨了,技术、知识产权、人才已成为支撑其做大做强的关键因素。”
不过,这并不影响这一案件带给人们的思考。在吴发沛的讲述中,一个历时三年、辗转两国四地、涉及众多集装箱制造巨头的知识产权角逐大戏逐渐清晰起来。
诉讼得从一个名叫“漏水器”的专利技术说起,这是集装箱制造众多技术中的一个。
1995年,中集集团组建上海中集,进军集装箱领域的中高端领域,也是利润率更高的冷藏箱领域。几乎同时,同为知名集装箱制造商的胜狮货柜企业有限公司也在上海成立上海胜狮。
“当时德国瓦工堡公司才是冷藏箱70多项核心专利技术的拥有者。”吴发沛说,中集在进军冷藏箱时,便以每年近100万美元的专利许可费从德国Graaff技术拥有者德国瓦工堡埃尔策两合公司(下称“瓦工堡公司”)引进了技术,并获得相关专利的许可使用权。
然而,上海中集不久就发现,多家集装箱制造商在擅自使用瓦工堡公司的多项冷藏箱专利技术,其中就包括“漏水器”专利,而这正是中集集团向瓦工堡公司交纳巨额专利费获得许可的专利(后获得该专利在中国内地独占许可权)。
上海胜狮就是这些企业中的一个,当时,两家企业生产的集装箱都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于是,德方开始与这些企业协商,另几家企业就之前的侵权行为对德国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并获得了自动漏水器及其他专利的合法使用权。(之后,中集集团买断了“漏水器”等专利在中国的独家使用权,这些企业就改向中集集团购买专利使用权。)但与上海胜狮的多次协商,均无果而终。
3年的诉讼回到原点
出于对自己专利技术的保护,德方于2003年8月12日,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胜狮提起侵权诉讼。随后,作为“漏水器”专利在中国内地独家被许可人,2004年11月,上海中集就同一专利问题向上海胜狮提起诉讼。
由此,两家企业引发了一场“知识产权大战”。
上海胜狮立刻积极应对,首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提出“漏水器”专利无效的请求;接着在香港高院以瓦工堡公司商业威胁为由提起诉讼,向瓦工堡公司索赔588万美元,并以无创造性为由要求法院撤消该专利在香港的专利授权;另向德国法院申请禁令,禁止瓦工堡公司向他们的客户发警告信。
之后,上海胜狮更是反诉上海中集壁板专利侵权,后因壁板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撤诉。
2005年12月,德国联邦专利法院作出判决,因上海胜狮拒绝交纳5万欧元保证金,驳回了其在德国诉“漏水器”德国专利无效的申请。在中国内地,无论是上海中集作为第三方参加的诉讼,还是上海中集作为原告在上海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历时数载,都因上海胜狮在北京“反诉”专利权无效案暂无终审结论而处于中止状态。
这期间,“漏水器”专利无效宣告案“一波四折”——经历两次行政决定、两次法院判决,在北京经过近三年审理,如今又几乎回到了原点。
王宇感叹:“知识产权的官司是拖不起的,因为知识产权是有生命期的。一般知识产权的专利期是20年,而官司没有结果,侵权行为也得不到制止。”
中集的知识产权“教训”
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中集集团曾有过一次深刻的教训。1999年,中集集团一子公司与美国某机场签订了13座登机桥的合同,因为在设计上简单模仿,被美国某公司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申请仲裁,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损失达150万美元。
吴发沛认为,这件事教育了中集,也让中集懂得必须要尊重知识产权。“在当时,我们认为合作完了之后把别人的东西拿来照抄是无所谓的事情。而目前中国有大把的企业都是这样,但这样终究是行不通的。”
一些业内人士则认为,这或许只是中集靠专利技术占领市场的一种手段,因为,在大家宣扬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确实也存在一些企业靠滥用知识产权来打压竞争对手。期间,上海胜狮就曾直接反诉中集的“漏水器”专利无效。
“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防范知识产权被滥用。”华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武双分析,“法律赋予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但法律却缺乏一个对权利的限定,这就会造成滥用。”
但吴发沛却认为:“维护知识产权是我们的权利,也是建立在尊重技术进步、尊重技术人员的创造这一理念之上的。试想,如果整个集装箱制造业都陷入抄袭模仿的恶性竞争当中,会是个什么样的恶果,谁还愿意投入巨资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呢?”
他坚持要将这个诉讼进行到底,因为“我们最终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多少数额的赔偿,而是为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来打,我们希望这个行业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这对于包括集装箱在内的众多中国制造业能否真正在中国立下根来显得至关重要。”
全球化带来的知识产权考验
长期代理知识产权诉讼的杨春宝律师告诉记者,知识产权是中国制造业必须要正视的一个问题,也是全球化来临给企业带来的另一个考验。
一位集装箱制造领域的人士告诉记者:“集装箱制造最早进入中国的确是靠低成本,但要把这个行业扎根在中国,就必须要有一个进入门槛,要有自己的创新技术、人才,要在国际标准制定上有自己的声音。”
该人士表示,如果中国没有核心的技术,低成本是很难长久的。现在比中国成本低的国家不少,如越南,不少中国的制造业已经开始往越南转移。从留住产业核心基础的角度来说,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吴发沛眼中,发展更是离不开知识产权:“技术发展和企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技术,企业很难取得长足发展,技术发展要和业务的发展紧密结合,才能解决业务当中的问题。”
中国制造业如何才能“长盛不衰”,黄武双认为,不断创新才是中国制造业的核心。如同大多数中国企业一样,最开始是从引进技术、引进设备起步的,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企业仅仅依赖引进,最终往往是引进一批,老化一批,市场空间越来越小;而另一些则重视消化吸收并不断创新,最终在市场中站稳脚跟。
“我们应该多学习日本企业,目前中国企业已经知道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还不知道如何运用。比如,日本企业在一个DVD磁头上面可以申请2000个专利,而我们却只申请几个,没有这样的意识,并不是说我们的技术不到位,是我们的意识不到位。”黄武双说。
在黄武双看来,对于知识产权仅有尊重是不够的,毕竟知识产权(专利)在特定时候还是利益博弈的工具,只有变成自己的才最重要。(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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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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