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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与有形并重 企业应用好知识产权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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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意识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他们逐渐承认了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的重要价值,并将其运用于投资和生产经营。然而,与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相比,国内企业在认识和行动上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知识产权研究专家李顺德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入世五年以来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作了这样的评价。
企业考评体系须完善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签署的一揽子协议里,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所作出的承诺中涉及许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
李顺德指出,中国入世五年的过渡期即将结束,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加强,涌现出了一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先锋企业,如海尔、海信、长虹、华为等。但是,主动与国际接轨、把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发展战略的高度并落到实处的企业较少,大部分国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
李顺德认为,多年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在于我国对企业的考核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重视对有形资产指标的考核,忽视对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的考核,这是症结所在。
在他看来,长期沿用的有形资产的单一考核评价体系使得人们在评价一个企业发展状况时往往陷入了“数字误区”———工厂的占地面积、职工人数、销售收入、产能与产值等指标成为考评的重点。这些实实在在的有形资产固然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但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更能够反映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及价值。
“单一的企业考核评价机制使得企业管理者不屑于保护和重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这在国有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相反,民营企业的情况则要好得多。”李顺德坦言。
然而,国外的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则恰恰相反,发达国家通常把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并重,甚至更加重视无形资产,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尤为突出。在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往往超过有形资产数倍至几十倍。
李顺德举例说,国外有一家生物制药公司,其150亿美元的总资产里仅包括25亿无形资产,但凭借该公司拥有的并在多国注册的两项专利技术,其生产的药品几乎垄断了该类产品的全球市场。
李顺德说:“这种现象很正常,无形资产的价值最终体现了公司潜在的发展价值。而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达到这个认识高度,加之中国股市发展的不完善,公司的真实价值并不能从股市市值上得到充分真实的反映。当年微软陷入知识产权纠纷时,股市大跌就是最好的佐证。”
企业维权要用好知识产权利器
毋庸置疑,考核评价体系的完善涉及到制度层面的问题,并非一时半刻能够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所以企业应当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多条腿走路。
李顺德告诉记者,以跨国公司为参照,中国众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还须加强。
德国西门子公司在全球设有12个知识产权管理部,400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管理着该公司约15万项知识产权;荷兰飞利浦公司在全球设有10个知识产权办公室,约150名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管理着该公司的6.5万个专利、2.1万个商标和6000个外观设计专利。
可喜的是,华为、海尔等企业正在向国际接轨,他们不仅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而且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并由副总直接管理。
尽管如此,李顺德指出,除了外在因素,众多国内企业还需要苦练内功,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他认为,事实上,强调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为了企业更长远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也仅仅是手段而非最终目的。
当前,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因此,国内企业要密切关注和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动态,跟上国际步伐,为日后的国际化道路奠定基础。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仅要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还要学会自我保护。
企业应当树立知识产权的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当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及相关诉讼时企业一定要有抗争意识,并能够有效运用知识产权这支利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正如海信与西门子之争,如果海信没有据理力争,最后的损失将难以想像。(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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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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