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HS英文全称为Prohibition on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in Consumer Products,中文译为“消费性产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质”。2007年6月8日挪威通报WTO,提出“消费性产品中禁用某些危险化学物质”的要求,称其将限制消费品中的18种物质即PoHS法规。这一法规成为《挪威产品法典》中针对消费品的一章,限制18种特定有害物质在消费品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受限制的18种物质为:HBCDD:六溴环十二烷;TBBPA:四溴双酚A;C14-C17MCCP:14-17碳氯化石腊;As:砷及其化合物;Pb:铅及其化合物;Cd:镉及其化合物;TBT:三丁基锡;TPT:三苯基锡;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Pentachlorphenol:五氯苯酚;muskxylene:二甲苯麝香;muskketone:酮麝香;DTDMAC:双(氢化牛油烷基)二甲基氯化胺;DODMAC/DSDMAC:二硬脂基二甲基氯化胺;DHTDMAC:二(硬化牛油)二甲基氯化胺;BisphenolA(BPA):双酚A,即二酚基丙烷;PFOA:全氟辛酸铵;Triclosan:三氯生,即三氯羟基二苯醚。拟被限用的物质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或毒性的特点。PoHS法规原定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后因许多议题尚未有共识而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