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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实务:委托外加工计价作业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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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ma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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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在安排生产计划的时候,有时因为自己企业生产能力不足或者技术限制等原因,会把部分产品外包给其他厂商进行生产。所以,就除法了现在这个“委托外加工计价作业流程”。这个作业虽然流程类似,但是,不同企业负责的部门不同。有些客户,这个流程是由采购部门主导的,即把外加工产品当作采购产品来对待;而有些客户则是有生产管理部门来主导,跟采购部门无关。其实,不论是哪个部门主导,都是换汤不换药,其核心内容是不变的。下面,我结合我某个客户的具体流程,来谈谈在委托外加工计价作业流程中要注意的地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第一步:委托加工作业触发。
委托加工作业该什么时候发生呢?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做法。如有些委托加工业务不多的企业,可能会每次发生委托加工业务的话,就去跟委托生产供应商去进行价格确认。而有些企业,可能在旺季来临的时候委托加工业务比较多,故他们在旺季来临之前,无论是否准备外包,会先做好准备工作,向各个供应商确认委外生产的价格,如此的话,等到需要委外生产的时候,就不需要再进行核价,而直接下委外生产单就可以了。现在,这么处理的话,可以提高企业在旺季来临是的工作效率。还有一些客户是定时核价的。如一些企业自己无法完成的工艺,企业会常年外高给委托生产供应商。如此的话,企业就会要求他们,每隔一定时期,如一个季度或者一年,进行一次核价;并且让委外厂商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除非遇到重大的变故否则的话不允许进行价格的调整。这么处理的话,也是比较科学的,不用每次发生委外生产业务的时候,都去进行核价动作。有利于提高核价流程的工作效率。
具体到底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核价,委外价格有多久核价一次,要企业用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义。企业用户在实施这个流程的时候,在进行业务流程重组时,可以参考我上面提到的三种情形,甚至可以对号入坐。
最佳实践:
若企业采取定时核价动作的话,则可以通过价格表版本的有效日期来控制核价动作。每当价格表版有效日期快到的时候,系统会提示用户,有效日期快到了,该跟委外生产供应商进行新一轮的谈判了。如此,就可以防止用户认为的疏忽,忘记这项工作。从而给后面的工作带来麻烦。
第二步:新产品的建立流程。
生产管理部门在进行核价谈判之前,首先要判断需要核价的产品是否是新产品。若是新产品的话,再跟供应商谈判之前,还需要先让产品研发部门建立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基本工时、工艺信息等等。如此的话,凭借这些信息,生产管理部门可以大致的估计出生产的成本。这样的话,跟对方委外生产供应商进行谈判的时候,才会心中有数。
第三步:价格协商过程。
价格协商,是这支流程中最重要的流程。但是,这个步骤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协商过程,所以,系统基本上帮不了忙。不过为了后续操作的方便,在价格确认的过程中,还是有些细节的内容要注意。
我们知道,企业若把产品委托加工的话,会产生四类费用。一是委托价格本身要发生的支出;二是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既然是委托加工,肯定要先把材料运输到对方去,然后,再把成品运回来,这个过程总会有运输费用的支出;三是检验成本,当从委外生产厂商那边收到他们制作完成的成品时,可能需要检验,有检验的话,就有成本的支出;四是对于一些不良品的处理方式,委外生产的不良品也会影响产品最终成本。为了后续成本统计的方便,在价格协商的过程中,对于这四类费用的支出,该在价格中如何体现等,最好能够遵循以下处理的原则。
对于运输费用来说,最好能够包含在委外生产的价格中。因为这个因为委外生产产生的运输费用,根据企业的成本计算制度,是需要计入到委外生产的成本中去的。若不把这个运输费用计入到委外生产价格中去的话,后续处理就会非常的麻烦,还要进行额外的作业,来统计并按一定的规则分配这运输费用。这显然会增加用户的工作量。在实际中,大部分企业也已经按照这么处理了。他们若需要委外生产的话,只需要打个电话,对方就会过来拿材料,并且生产完工后,还会把产品送过来。也就是说,委外生产厂商自己拿料,自己送货,如此的话,企业不用承担运输费用。而实际上的,这运输费用已经包含在委外生产的价格中去了。
而对于产品检验成本来说,若费用比较小的话,可以不计入产品成本了,直接当作费用来处理。但是,企业若对于产品的成本计算精度要求比较高的话,那么只好进行一些比较复杂的作业,把这个检验成本计入到委托价格生产的成本中去。一般的做法是,把委外生产当作一个工艺中的一个工序,而委外生产的价格就是这道工序的成本;然后把检验环节当作另外一个工序,把检验成本在这里输入进去。如此的话,统计这两个工序的成本,就可以知道委外生产的成本了。不过,要实现这个业务的话,就要求ERP系统上了工艺管理模块,不然的话,处理起来就会非常的麻烦。
而对于退货产生的成本,就更加复杂了。因为有很多原因会造成不良品的产生。如有可能是企业提供的原材料出现了问题,或者是企业提供的加工说明书出现了纰漏又或者确实是委外生产厂商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不良品的产生。由于不同的原因,成本的负担方及其比例可能都是不同的。所以,企业用户对这种情况,要小心对待。若是企业自己生产的,导致不良品需要返工等等,发生的成本还可以商量,毕竟是一个老板;如是涉及到了委外生产供应商的话,因为涉及到不同的利益主体,所以,有时候处理起来的话,可能更需要人的沟通与协调,而没有规律可循。
最佳实践:
有时候ERP软件,在企业管理中并不是要面面俱到。特别是对于一些难于寻找规律或者不经常发生的业务,ERP系统完全可以大而化小、小而化之。想在委外价格的处理过程之中,对于不良品导致的成本的调整,我们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或者采用平均分摊等比较简便的处理方法。因为这对于委外生产的实际成本影响并不是很大。甚至连检验成本也可以不考虑在内,以减少工作量。当然该如何选择,还是需要企业根据自己业务的实际情况及对于成本的精度要求不同,而做出合理的选择。不过要提醒用户的是,有时候,细节越小的作业,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与成本反而会高的可怕,可是其给企业带来的价值确是有限的。企业要做出明智的选择。
第四步:成本会计审核。
因为委外生产价格直接跟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关,所以,这个委外生产的价格就需要财务的成本会计审核。并且,当其对这个价格有疑义的时候,可以提出质问不在系统中拒绝进行审核。如此的话,这个价格就不能够生效。同时系统中提供了委外价格明细表,成本会计可以根据这张报表,查询历史的委外价格记录,从而有利于成本会计加强对委外生产成本的管理控制。
不过有的企业,可能委外生产报价单不需要成本会计审核即可生效。只需要把这个单据审核后通知财务人员成本会计就可以了。具体审核权限要如何走,是否需要分级审批等等,这还是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恰当的选择。我们实施顾问也不会一刀切,具体的抉择的权利,我们还是让用户去行使。
最佳实践:
我有一家客户,是这么处理的,我觉得比较好,现在拿出来共享。
他们是成本会计根据相关参数设置里一个基准价格。当委外生产的价格高于这个价格的话,必须有成本会计进行审核才有效。但是,当这个价格低于基准价格的话,则生产管理人员就可以自行定价,只要保证这个价格不会高于基准价格就可以了。其实,他们这是借鉴了采购价格的处理方法。不过,实用起来,确实是非常方便。所以,用户若觉得这么处理比较方便的话,也可以借鉴一下。(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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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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