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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废旧汽车的回收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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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管秀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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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汽车回收率比较低,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如何发展我国的废旧汽车回收和利用必须提上日程。
关键词:废旧汽车 回收 利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汽车作为生活消费品进入普通家庭已为期不远。据预测,到2005年全国的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250~3500 万辆,而到2010 年将达到4600 万辆左右。
汽车排放的尾气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的最大污染源之一。而旧汽车对环境的污染更为严重,据测定,在汽车排放的尾气中有80%来自旧汽车。废旧汽车超期服役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会造成交通隐患,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我国对汽车报废工作十分重视,《汽车报废标准》几经修订,加强了汽车报废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从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汽车的报废更新。但是,报废的汽车露天丢弃堆放,既浪费材料,又影响环境和占用土地,在发达国家已成为社会公害。此类现象在我国虽然不是十分突出,但随着我国报废汽车数量的日益增长,废旧汽车的回收、利用和处置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 国外汽车回收与利用管理发展现状
我国的汽车回收率比较低,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国外的许多国家十分重视汽车的回收利用,分别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很值得我们借鉴。以汽车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为例,在美国,已通过立法来推动废旧轮胎的再利用。早在1991年,就出台了关于回收利用废旧轮胎的法律。从1994 年起,国家有关条例规定,靠国家资助铺设的沥青公路,其中必须含有5%用旧轮胎磨碎的橡胶颗粒。据调查,美国到1998 年铺成的含有橡胶颗粒的沥青公路已达1.1 万公里。在芬兰,1996 年出台了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专门法案,规定生产和销售轮胎的厂商有义务进行回收,厂商必须将用户更换下的废旧轮胎送到指定工厂加以再生和利用。据统计,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为芬兰培育出一系列的新兴产业,每年创造财富近12 亿美元。
在国外,许多国家都针对汽车的回收与利用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制和体系。例如在日本对废旧汽车回收与利用就有一套比较完整的运行体系。
日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主要是通过旧车回收、废车拆解、金属切片加工(废钢铁破碎及分选)"三段式"来完成整个回收利用过程的。
日本的旧车及报废汽车主要是由汽车销售店和汽车维修厂来回收的。车主去销售店买新车时,原有的旧车通过评估、作价,如果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便可用旧车抵价。如果旧车已经没有使用价值,车主需向销售店交纳一定的处理费。由销售店回收的废车量占废车总量的近99%,还有一小部分是通过汽车维修厂回收的。
汽车销售店回收来的车交由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拆解企业首先将油箱内剩余的汽油放掉,然后将空调、蓄电池、废机油等对环境危害大的废弃物收集起来,交由专业处理公司采取措施进行专门处理,再将重料件拆下,剩下的以车体为主的轻抛料,连同车座等一起,用专用设备压成块。供出口或给切片厂。废车压块交到金属切片厂以后,首先通过一套专用设备进行预加工,即进行初步粉碎和分选。然后再进入粉碎机加工、分选(包括人工分选)后,最终能生产出七、八种产品,除拳头大小的废钢铁块销售给钢铁企业外,铜、铝、塑料等产品也分别供应给其他用户。占废车压块30%的终端垃圾(不能利用的铅、塑料、纤维、橡胶、少量金属等混合物)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日本中央政府指导和管理报废汽车回收的机构主要是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经济产业省负责研究制定指导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政策法规,国土交通省实施对车辆和道路交通管理。为进一步促进废旧汽车的回收处理,2000 年11 月,由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等九个相关业者发起,成立了日本废旧汽车回收促进中心,主要目的是推行以生产者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废旧汽车回收处理制度。
2 对我国废旧汽车回收与利用管理的建议
虽然国外废旧汽车的回收和利用管理方式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但也不能照搬。根据我国的现实状况,可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2.1 建立完善的关于废旧汽车回收利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相关标准
对废旧汽车处理得比较好的国家,比如美国、日本等国,均是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并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将废旧汽车的回收利用纳入正轨。我国应将该问题的管理归属到某一机构,由该机构制定法律法规或管理制度进行统一管理。虽然我国即将出台相关标准,但这只是一个技术支撑,要良好运作这一体系,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
车辆回收再利用的国际标准也已经发布,该标准具体描述了车辆回收的四个主要阶段并提出计算方法。2002 年10 月,汽车产品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邀请大众汽车公司的专家介绍了国外的相关法律和要求,并对国际标准ISO22628 的内容作了说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大众汽车公司就合作起草“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的国家标准签定了协议,该标准将等同采用ISO22628,这说明我国在汽车回收利用方面的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2.2 汽车企业在设计时应考虑汽车零部件的易拆卸性,即可分解性,而且一个部件尽可能使用同一种材料,开发材料再生技术,从根本上加大回收利用的程度国际标准中所提出的计算车辆零部件的回收率和再生率时的四个步骤中的分解步骤,要求由原汽车制造厂提出可回收、再生的部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该部件必须能与汽车上的其他部件分离。然后,在保证安全和环保的情况下,考虑是否有成熟的技术使之回收。
在美国,由福特等三大汽车制造商联合建立了汽车回收利用研究中心。由专家们将崭新的汽车进行拆卸,他们将卸下的零件逐一称重,摄录每一个拆卸步骤并记下每一个拆卸步骤所耗费的时间,其目的就是为了设计出容易拆卸的汽车,使旧车大部分零件能再生利用,以减少垃圾。我国目前对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而具体到我国的实际国情,由汽车制造企业进行研究,还是由政府投资研究,都是一个现实问题。
2.3 汽车制造企业需要加强回收再利用的意识
汽车企业有效利用好回收材料,可以节约成本支出,提高生产效率,对社会、对企业自身和消费者都有益。因此,汽车企业应在观念上加以重视,积极参与汽车回收利用的有关活动。因为要做好这项工作,最根本的关键还是在于汽车制造企业。只有企业意识到废旧汽车的回收利用与自己切身利益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参与,才能把我国废旧汽车的回收利用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有关资料显示,在美国,几乎75%的汽车零部件都被回收利用起来,美国已形成了一个年获利数十亿美元的废旧汽车回收行业。废旧汽车回收和利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何发展我国的废旧汽车回收和利用必须提上日程。它必须以社会大系统为环境,并对汽车整个生命周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谋求汽车生产和运行与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ISO22628《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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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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