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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与舞台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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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有成就的艺术工作者,除了自身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外,还要具备必要的艺术创作条件:舞蹈演员要有良好的体形,声乐演员要有良好的声带,器乐演奏家要有品质优良的乐器,而包括舞台灯光、剧场音响、舞台特技在内的舞台效果创作者,则需要有品种繁多的高科技含量、高品质保证的演艺器材。中国文艺演出物资协会每年花大力气举办一届中国国际专业音响、灯光、乐器及技术展览会(这个展览会可以说是世界精品荟萃),其目的无非是为我们创造更好的物质条件。假如说我们灯光设计者过去所拥有的装备(调光台和各种灯具等)尤如小米加步抢,那么现在拥有的是大炮飞机,甚至是导弹和宇宙飞船。当今高科技含量的演艺器材数不胜数,如各种档次的电脑调光台、可变化多种图案和多种颜色自动控制的电脑灯、还有不同型号品牌的电脑控制的换色器等等。这些高科技含量的产品,无疑大大地丰富了我们灯光设计者的表现手段,使我们如虎添翼,完全可以把聪明才智充分地发挥出来。事实上,我们不少设计者就是利用了这些好产品为工具创作出不少令人感到新颖别致增色生辉的好作品,如2001年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庆祝建党8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和在天桥剧场举办“献给祖国的歌”、“中国金奖杂技晚会”就是很好的例证。
然而有些晚会不尽如人意,布景灯光给人一种创意杂乱的感觉,其根本的原因是灯光设计人的设计理念与晚会演出的形式和内容不协调。
1.一味追求堂皇豪华。布景装置杂乱无章,堆砌无度,其用意使人捉摸不透、明明是唱《黄土高坡》,但背景却是喷泉绿水;明明是唱 “媒婆李”,背景上却是激光光束勾画出的各种几何型图案,诸如此类这种“现代”舞台设计实在让人费解,甚至让人厌恶。
2.一味追求灯光效果的美好奇异。各类电脑灯、串灯、跳灯、频闪灯一齐上阵,凡歌必跳,凡歌必闪,而且机械性的一个速度直闪到底,既与音乐伴奏不合拍,也与歌词的内容不贴切,真是你唱你的,我跳我的,你奏你的,我闪我的,互不联系,互不相干,观众看到和听到的既不和谐又不统一,不知是听歌好还是观灯好,大大干扰了人们对音乐歌唱的欣赏。有的甚至歌已唱完,歌手已下台,灯还在跳还在闪,真不知何意。更有甚者,在晚会节目之外的严肃艺术中,也不加选择的使用晚会灯光的手段和风格。如在芭蕾舞中,一个好端端的舞蹈常常被不断的灯光换色所打断(设计者往往还认为他们是在表现角色的心理),使人不能集中精力欣赏艺术,使观众厌烦。
3.一味追求喇叭多、音量大。浑厚逼真的音响在偌大的体育场馆内演出,当然需要,可是音响对伴奏和唱歌来说只能是起一定的辅助作用,音响不论是浑也好、厚也好,特别强调一个“真”字,可是有的晚会音量之大,可谓震耳欲聋,连唱词也听不清楚,实在是费力不讨好。现在流行在本不该用扩声设备的严肃艺术中,也加大扩声。完全破坏了自然声的美妙。这种做法已在国际演剧界中,引起了国外同行的议论和批评。
4.一味追求奇特效果。干冰、烟雾、抛撤彩纸、彩条、喷射水泡等效果在一台节目中多次出现却与节目内容毫不沾边,真是画蛇添足。
综上所述,我认为舞美设计者不能忘记自己的本份职责,在追求“舞台”(舞美)设计精美,灯光效果奇特时,都不能忘记其在综合艺术中的基本功能和根本任务,更不能喧宾夺主。高科技产品应该用,但要会用、要用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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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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