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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汽车在实施国际化战略时需采取的专利战略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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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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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吉利)是国内一家民营轿车生产经营企业,自1997年进入轿车领域以来,凭借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持续的自主创新,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现已拥有年产30万辆整车、30万台发动机和20万台变速器的生产能力,跻身于国内汽车行业十强。自2003年实施国际化战略,开始出口汽车以来,出口量连年剧增。
近年来,中国出口的机电产品频频遭到国外反倾销、专利侵权等指控。对于许多核心技术和品牌都来自国外汽车厂家的中国汽车,在出口汽车市场上也暗藏着严重的隐患,即知识产权的问题。本文对吉利汽车在实施国际化战略时的潜在危险和今后应采取的专利战略进行初步分析探讨。
二、出口现状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表明,2006年吉利汽车年销售量是20.4万辆,约占中国汽车市场份额的5.33%。但是,国际上公认,一个大型、独立的汽车公司生存底线是年产销200万辆。
根据业内估计,2015年,中国市场可以实现700万以上的年轿车销售量。作为国内汽车行业十强之一的吉利力争获取10%的市场份额,也就是在国内年销量达到70万辆。因而,仅依靠国内市场无法实现年产销200万辆的目标,从市场容量来说,中国市场只占全球市场的7.5%左右,国外还有92.5%的市场。因此,唯一的出路就是实施国际化战略,进军国际市场。
吉利为实施国际化战略,已制定出未来十年的规划蓝图,即到2015年,将实现产销200万辆,其中在海外市场销售130万辆,相当于全球市场2.5%的份额。也就是说国内1/3,国外2/3。
吉利秉承“走出去比引进来更重要”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把出口作为其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从2003年起,吉利开始进军海外的探索。2003年8月,首批吉利轿车出口,实现吉利轿车出口“零的突破”。2004年,吉利汽车出口4846辆,名列中国轿车出口第一名,比上年增长近10倍,出口达30个国家和地区。在2005年实现出口近7000辆,同比增长60%以上。2006年实现出口近1.5万辆,同比增长达110%。2007年规划出口3.3万辆。
从2005年年初开始,吉利进军国际市场的步伐明显加快,成功参加了素有车坛“奥运会”之称的法兰克福车展,以及2006年1月举行的底特律车展。2007年5月16日,吉利和印尼PTIGC公司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吉利汽车散件装配项目启动仪式。吉利设在乌克兰的工厂已经于今年4月初投产,而其俄罗斯工厂预期在今年下半年投入运营。在2006年8月,吉利被商务部授予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至今为止,吉利控股在海外已建有26家代理商和128个销售服务网点,出口国家达到40多个。
三、取得目前出口成就的原因
在短短几年内,吉利在出口方面取得如此辉煌成就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采用了正确的市场策略,也就是找准市场定位。迄今为止,吉利汽车主要还是销往西亚北非、中南美洲、东南亚和俄罗斯等新兴市场。上述这些国家和地区大都还是发展中国家,汽车工业不发达,市场需求又比较旺盛,消费水平低,需求质优价廉的经济型轿车。吉利发挥自己民营体制活、成本低廉的优势,主攻低端市场,利用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以廉价和小型车开路,打开了市场。
四、潜在的危险
虽然吉利汽车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出口形势良好,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上所占份额不高,为了实现2015年在海外市场销售130万辆的目标,必须进一步扩大其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所占市场份额。
从吉利在国内外市场的表现以及近些年来中国对外出口金额在人民币不断升值情形下仍屡创新高的情况下看,有理由相信吉利汽车能够不断扩大其在西亚北非、中南美洲、东南亚的市场份额。
但是,全球汽车市场除了中国,基本都已经被几大汽车工业国家瓜分完毕,吉利汽车要想扩大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份额,不可避免地要与国外汽车巨头展开竞争,蚕食他们的市场份额。国外汽车巨头不会坐视吉利汽车蚕食他们的市场份额,必将会采取一切手段对此进行反击。中日两国在摩托车行业的竞争为未来吉利与国外汽车巨头在出口市场上的竞争提供了一面镜子。
近年来,中日摩托车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自2000年以来,本来在东南亚市场一统江山的日本摩托受到中国尤其是重庆摩托的猛烈进攻。凭着物美价廉的优势,中国摩托企业已占据了东南亚近80%的市场份额。在中国,由于日本摩托车在价格上比国产摩托车高出两倍以上,日本原装车现在国内市场已经几乎绝迹。有数据显示,目前日本摩托车在中国市场的份额不及10%。
由于日本劳动力价格昂贵,在成本上无法与中国企业进行竞争,因而,日本摩托车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武器,向中国企业发动反击。近年来,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等日方公司先后向上海中院等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其专利被重庆力帆(等中国摩托车企业)侵权,要求中方停止侵权、生产、销售,并进行赔偿,这对中国摩托车企业的生产和出口造成很大影响。
与摩托车行业相同,由于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廉,国际汽车巨头在价格上无法与吉利汽车竞争,因而一旦与吉利争夺市场份额,必将使用知识产权这个杀手锏对付吉利汽车。
目前,虽然吉利在西亚北非、中南美洲、东南亚和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出口形势良好,至今为止,在国外市场尚未遇到知识产权纠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下太平,在大好形势下潜在着巨大危险。国外汽车巨头之所以尚未动手,具有下述原因:
1. 吉利汽车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销售规模很小,尚不足以对国外汽车巨头造成很大威胁;
2. 国外汽车巨头有意暂时不动声色,当吉利下大力培养品牌、扩展市场、投资设厂后,再出其不意地向吉利发动攻势,发起知识产权诉讼,像对付中国产DVD的出口那样,向中国厂家收取巨额专利费,使中国厂家处在一种难以为继的困难境地;或者采用对付奇瑞的策略(不久前,奇瑞准备向马来西亚出口QQ,却因与通用大宇SPARK的专利纠纷而遭到通用的反对,被马来西亚方面禁运),采用专利纠纷形式,迫使吉利从上述国外市场退出。
因而,吉利汽车在进军国外市场的同时,必须首先过知识产权关,采取适合的专利战略。
五、对吉利和国外汽车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的分析
表1显示了经检索统计,吉利中国专利申请总量及三种中国专利各自申请的数量(数据为1985.9~2007.6在中国公布的专利)。 根据上表,绘出三种专利申请量的比例图,如图1所示:
图1 吉利中国专利申请比例图 虽然吉利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研发,但是,与国外汽车巨头相比,仍然相差巨大。
据统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中国专利中,专利数量(仅涉及汽车专利,不包括摩托车)居前10名的汽车企业中有7家是跨国公司,其中,本田(3585项)、丰田(2775)、日产(1455项)、现代(585项)分别占据前4位。国外主要汽车企业在华申请的专利数据如表2所示(数据为1985.9~2007.6在中国公布的专利六、分析结论
从表2可以看出,国外汽车巨头非常重视产品研发,均投巨资发展新技术,并大量提出专利申请。国外企业对三种专利的侧重在发明和外观设计上,其比重均远远大于实用新型。
专利法规定的发明要求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新的技术方案,对于生产汽车这种产品的大型企业来说,自主研发的开展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并且吸收调动各方面人才,需要长期的技术人才培养和技术积累,艰苦地创新。而吉利进入汽车领域时间不长,年产销量较小,主要产品集中在低端产品,与国外汽车巨头相比,年销售金额小,利润少,不可能像国外汽车巨头那样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研发。因而,在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等汽车关键总成方面,在短时间内难以与国外巨头竞争,难以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增加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新鲜富有美感的产品形状、图案或色彩的设计最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从而提高购买欲。
从表2可以看出,日系车非常重视外观。当初日系车能够打入并成功地扩大在美国市场的份额,除了省油而引起的成本低廉之外,就是重视外观设计,善于在视觉效果方面做文章,利用新颖的产品抓住消费者。
因而,吉利应该根据自身条件,扬长避短,通过研究建议吉利采用下述专利战略:
1. 在继续扩大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出口的同时,应对相关汽车巨头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进行调查,一旦发现吉利产品在某些方面(特别是外观设计)有可能遭遇相关汽车巨头所发起的知识产权诉讼,应尽早做好应诉准备,或者反诉对方专利无效,或者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改型,避免落入国外汽车巨头的专利陷阱;
2. 尽早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提出自己的专利申请。求新求异是人的天性,因此,吉利要想进军巩固和扩大在西亚北非、中南美洲、东南亚等市场,应借鉴日本汽车企业的成功经验,针对不同国家人群的消费观念和审美观,在车辆的外形方面下功夫,设计出迎合这些国家和地区人们视觉审美的车型,并在这些国家抢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避免被其它汽车企业专利侵权。抢先一步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的保护,往往就意味着占领了市场;
3. 吉利应进行积极的专利战略,知识产权不仅是防御性的掩体和跑马圈地的围墙,而且应当成为一定阶段内的战略性目标,逐步将其知识产权策略从防护型转变为攻击型;
4. 应合理应用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性权利相结合,构成多个保护级。通过不断设计新的改款外表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延长产品的市场生命期,或者通过为产品重新设计包装或装饰物来实现同样的目的。此外,还可以与商标权结合,以强化品牌,将图案商标或具有装饰性的文字商标作为产品包装物或装饰物的图案申请外观专利保护。
随着吉利重视知识产权事业,尽可能地投入巨资进行研发,获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相信吉利汽车向国外出口的规模会越来越大,能够如期实现其发展目标。(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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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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