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
|
| 按行业筛选 |
|
|
| 按产品筛选 |
|
|
| |
查看本类全部文章 |
| |
|
|
|
商标与品牌的关联及区隔 |
|
作者: |
|
一位从事品牌工作的副局长打电话问我:“品牌是不是就是商标?”还有一位干部讲:“商标就是品牌”。一位领导对记者说:“名牌战略的核心就是实施著名商标战略”。特别是个别地方法院系统放开口子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以满足企业把驰名商标当中国名牌造势的目的。某市认定了64个中国驰名商标,其中法院系统就认定了59个。
商标是不是就是品牌?
商标的种类与法律的保护
去年山西沁县的一家公司从河南某公司花100多万元买回了“沁州黄”商标。在此之前,山西另一家公司早就想注册“沁州黄”,但因河南这家公司先注册而无奈注册了“沁州”,最后“沁州黄”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位老总后悔当初没及时注册“沁州黄”。
“沁州黄”是产自山西沁县几处特殊土地小米的名称,“沁州黄”是当年进入皇宫的贡米,因而将“沁州黄”注册为商标会有很高的商业价值。但由于河南一家企业注册在先,故即使是资源原产地的企业要注册,也只能从法律上进行申诉,但实际很难拥有这一知识产权,故只好花钱买回。
“沁州黄”为何价值100万元呢?这要从商标的注册及法律保护说起。商标简单地说是注册之后受法律保护的一种专用知识产权,它是按照法律程序取得的一种“冠名”。取得“冠名”首先要按法定程序向商标注册机构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搜寻,确定没有重复,予以核准注册即可取得商标专用知识产权。商标有多种内涵,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世界驰名商标等。
商标具有惟一性和排他性。《商标法》中规定,企业可以注册,个人也可注册,而且在一定范围或行业,谁注册在先最先拥有,后来者就不允许再注册。注册的商标可以变更或转让,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驰名商标”受巴黎国际工业产权公约保护。1983年《巴黎工业产权公约》第六条第二款讲,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和扩大保护。所谓特殊保护是指,不受注册在先原则,优先保护驰名商标。如遇到相同商标在某国注册时,拥有驰名商标可以挤掉同名商标而获得注册。
商标具有价值,受国际法律保护。山西一家公司花100万元买回“沁州黄”,充分显示了商标的价值及法律的作用。现在一些企业不重视注册商标或被抢注商标。山西的百元裤业及老字号沁和园、杏花村等商标都曾被抢注过,联想等曾被外国抢注。知名商标每年大约有100多起被国外抢注,约占总量的15%。北京“六必居”有470年历史,是中华老字号,其酱菜畅销欧美及东南亚。然而近年被加拿大的一个代理商抢注,如继续合作,国内“六必居”受到限制和损失,若终止代理,反被视为侵权。
避免这些损失的最好办法是,及早在国内先前注册商标,在国际上进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进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成为马德里商标。注册后就会受到成员国的法律保护,防止别人抢注。
品牌的个性与市场价值
上世纪90年代末,山西出现了朔州假酒致死人命案,轰动全国。城门失火殃及鱼池,山西许多酒都受牵连,连杏花村汾酒也不例外。但两周之后,杏花村汾酒销售收入飞跃直上,其根本原因是很多消费者相信杏花村不会造假。
杏花村汾酒是中国百年的老字号品牌,具有1500年的悠久历史文化,品牌的“用心酿造,诚信天下”的核心理念早已深入消费者的骨髓,为此消费者非常信得过杏花村汾酒。正因为此,虽经过上述假酒事件,杏花村品牌价值却从过去的12亿元猛增到现在的47亿元。
消费者为何信得过杏花村汾酒呢?因为它是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国名牌和世界名牌吗?不是!杏花村汾酒至今没有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也没有成为世界名牌。但它确实是中国老百姓心中的一个名牌,这就是品牌的性质和价值所决定的。
什么是品牌呢?品牌是消费者心灵上的一个烙印,是一口深井,越挖越神奇越有价值。品牌有三层含义。第一层是它的识别系统,由名称、标志、图像等组成。第二层是品牌的形象,它是品牌的象征。第三层是品牌的个性,是品牌同消费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品牌形象是品牌性格、个性的载体,品牌性格是品牌的灵魂。品牌主要是靠它的个性来同消费者沟通和实现自己的价值。杏花村汾酒的突出个性就是晋商“万两银子一句话”的诚信。
因此,品牌是一个具有个性化的有血有肉的“活物”。这个“活物”的生命主要以人性化的形象出现在消费者心智中,获得认知和实现购买价值。如可口可乐是“一个通俗走红的歌手”,麦当劳是圣诞树下的“一个圣诞老人”,海尔是一个“真诚到永远”的双王子,杏花村是“一个朴实纯真的牧童”。品牌主要不是卖物质而是卖物化后的个性形象。为此品牌的价值主要是体现在社会和市场上,社会认可越高市场价值越大。
商标与品牌既有关联又有区别
商标与品牌的关联之一,是都有自己的识别系统,商标与品牌都有自己的名称、标志、图像等,注册后的品牌,商标与品牌的标志是基本一致的。关联之二,两者都属于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或叫专用知识产权,都具有一定的价值,都可以转让或出卖。关联之三,两者都需要在市场及社会中不断地被保护、经营和塑造,才能提高它们专用知识产权的价值。关联之四,两者都具有惟一性和排他性。商标,谁先注册谁先拥有,商标是品牌的重要部分,注册了商标也就拥有了这个品牌。但品牌还包括一种没有注册商标自然形成的符号,如没有注册的名巷名街或名号等等。
商标与品牌还有许多区别。区别之一,两者属于不同的话语权。商标属于法律概念,品牌属于口碑概念。区别之二,两者的保护和增值方式不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增值主要靠按法律及市场规律来运行。而品牌主要靠科技、文化、创新和市场概念来塑造附加值,靠品牌拥有者的管理等方式来保护。区别之三,两者适用范围和扩展空间不同。商标主要在法律和市场范畴内运作和保护,主要功能是依法保护商标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和商标的增值,而品牌主要用在社会和市场中,体现在工具和手段的功能上,其功能主要是塑造附加值,让产品或服务卖溢价。区别之四,两者认定不同。商标注册在各省市政府所属的工商部门等,国际认定要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而注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或法院系统等来认定,并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总之商标及驰名商标是政府行为,而名牌和品牌认定是社会和市场行为,一般由权威性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进行评价或认定。像世界名牌是由美国《商业周刊》等三种杂志来认定,中国名牌产品是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区别之五,两者发展历史不同。世界上先有商标后有品牌,商标刚注册时还没有品牌,商标必须注册,但有的品牌可以不注册。名牌或品牌企业消失时,商标仍然可以用。商标掌握在注册人手中,而品牌植根在消费者心智中。
从以上分析和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与品牌是有本质性的区别及作用的,各有各的运行轨迹。但目前由于我国及世界上对品牌或名牌作用的功能宣传比较到位,引起了企业的足够重视,因而不少企业出现了攀名牌现象,把中国驰名商标当品牌来造势。一些法院系统甚至大开口子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如南方某市仅2007年就认定了64个中国驰名商标,其法院系统就认定了59个,在这之中有的商标连著名商标都不是,便一下成了中国驰名商标。目前社会上已出现了中国驰名商标乱认定现象,值得国家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和防患。(end)
|
|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投稿)
(如果您是本文作者,请点击此处)
(2/13/2008) |
对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有何见解?请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论坛 畅所欲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