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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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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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设计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但是设计是什么?设计学研究什么?这些围绕设计领域的认识论课题却始终没有得到合适的解答,设计学要想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必须首先确定自己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主题应该是什么呢?说起设计,定义有一大堆,我们来看几个代表性的定义:
Archer(英国设计理论家):“设计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创造性活动。”
张道一:“如果从字面训诂,设计就是’设想’和’计划’”
柳冠中:“设计是一种创造行为,是创造一种更为合理的生存(使用)方式。”
李砚祖:艺术设计是集物质与精神、科学与艺术于一体的造物活动。
刘东利(香港):设计就是创新。如果缺少发明,设计就失去价值;如果缺少创造,产品就失去生命。
武藏野(日本):设计是追求新的可能。
林衍堂(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就是经济效益
以上的定义从网上PS的,或许由于剥离了上下文语境而显得有些偏执,但本文只能针对文字的表面意义进行分析了,请见谅。仅从字面上说,总感觉这些概念说来说去,总是在围绕一堆似乎没什么关系的词在打转转:设想、计划、技术、艺术、造型、色彩、质感、工艺、市场、经济效益、物质、精神、生活方式、创新、解决问题、人工物等等。如果树立分析一下,总的来说,对设计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从设计的目的来定义的,一种是从设计的过程来定义的。从过程来看,设计活动包括设想、计划以及实施三个基本环节,设计过程会根据设计对象的特点,综合考虑技术、人机、美感等因素。从设计的目的来看,设计的直接目的就是解决问题,设计的功利性目的是要创造经济效益,设计的终极目标识要创造新的生活方式。
问题是,这些定义似乎都是“正确而无用”的定义。知道了这些后,设计师又究竟应该如何设计呢?
如果说设计是解决问题,那么设计可以包含所有的解题活动么?显然不能。最典型的解题活动是人类的科学活动,当然,科学家在建立理论时也会经历假设、逻辑推理、预测和实验验证的基本步骤,并且是一种创造性活动,这显然十分符合“设计是设想和计划”的定义,找这个逻辑,似乎科学活动是一种典型的设计活动,这显然只是代表了设计理论家的一厢情愿。
如果说设计就是为了创造经济效益,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为谁创造经济效益?如果是为企业、公司创造经济效益,那么设计注定只能是资本运转的附庸物品,而欺骗消费者的仿冒“设计”同样能够创造经济效益;如果是为大众消费者创造经济效益,那么设计则更像是理财专家,而不是造物活动。因此,“经济效益”本身就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事实上,设计在为商家创造了经济价值的同时,还应该为消费者带来实用的和审美的价值,两者缺一不可。
那么,设计就是“创新”、“创造新的可能”以及“创造新的生活方式”么?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首先,如何定义创新呢?如果创新就是“前所未有”,那么用玻璃做成的马桶也是创新,但是却不太可能有人去做,因为这种创新在人们看来没有价值。所以,创新以及创造新的生活方式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设计结果要得到目标受众的价值认可。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设计其实是在综合利用现有的科技和文化成果,为特定的人创造价值的满足。这种满足包括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但在现代文化背景下,则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审美价值。老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天地滋养万物,我们从天地间获得生命与自由的满足,却没有听到天地以美自居,这是因为“美”只能是一种主体的感受,而不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因此,不同环境子中的个人,其价值观是不同的,唐太宗和许敬宗的对话,当唐太宗对许敬宗说:“朕观群臣,惟有卿贤,犹有言卿之过者,何也?”时,许敬宗回答:“臣闻,春雨如膏,滋长万物。农夫喜其润泽,行人恶其泥泞。秋月如镜,普照万方。佳人喜其玩赏,盗贼恶其光辉。天尚且不尽如人意,何况臣乎……臣无羊羔美酒,焉能以调众口。”这很好的表述了审美价值的内涵。美感因人而异,不同人的审美价值判断也是不尽相同的。设计的难处也在于此,如何才能创造“通用”的审美价值?这可就不容易了,从设计师来看,有两种基本方式:
第一种就是创造人人都认为是“美”的东西,现在对这种类型的设计有很多形容词:炫,酷,奢华等等,总的来说,就是要“秀”,秀出与众不同的品质和感受,比如说服装设计,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时尚圈”,其千变万化的设计风格无非是在向人们展示某种外在的审美倾向。有时,经济、政治、战争以及电影、传媒、民族文化等等呢个都可能会引发样式元素的复兴和创新运用,这些设计灵感的触发因素都是随机的;而工业设计也存在很多“风靡一时”,甚至“哗众取宠”的作品,如格雷夫斯的小鸟水壶,斯塔克的榨汁机等,这些新奇的产品类型的产生和流行也具有随机性,正如设计师拉格尔伍德说的,设计师就像是一个茶包,被放在开水中,也就是“茶”,茶的风味、色泽所表达的个人信念、风格、感情和气质有设计师个人调配,当这种风味超越了个体的审美愉悦,触动了时代背景下的群体美感时,便产生了文化共鸣的机会。只是,大量的设计师都在尝试调制出与众不同的“茶”,而真正令大众欣赏的、色味俱佳的茶的出现却看上去往往是偶然的、随机的,为了把握这种“随机性”,把审美价值转化成为商业价值,设计与商业走得越来越近:一方面,设计风格既有多元化的探索,又有跟流行的风潮;另一方面,成功的消费产品的设计研发成本往往远远低于广告宣传的成本。知名的设计师的名字往往演变为一种商业标签,成为大众对产品质量认知的“保证书”。菲利普斯塔克设计的酒店一向以“设计”知名,当然价格也是十分高昂,不过只要有人愿意买帐,这种现象会一直存在。
第二种方式则更像是一种对设计的哲学思索,这一类设计不以强烈的形式化设计语言见长,而是在各种具体的环境下,通过对设计的本源的一次次具体的探索来创造一种更加合理的、进步的以及有益的生活方式。当然,这种设计也很注重形式感的表达,但这种表达是建立在满足实用价值的基础上的“谦虚”的审美倾向。如贾斯帕莫里森提出的设计观——“Super normal”,直译就是超级普通或者平凡至极,他的设计风格也是自己设计哲学的体现。还有深泽直人,这位日本设计师说过这样的话:如果要设计一个伞架的话,只要在离玄关墙壁十五厘米的水泥地上挖出一条宽八毫米,深五毫米的小沟就可以了.想放伞的人,肯定会用伞的尖端去寻找这个小沟的位置.当伞的尖端进入这条小沟后,伞就可以很整齐,自然地靠在墙上了.这个时候,沟槽起到的就是伞桶的作用.但是,使用这个"伞桶"的人也许根本就不会意识到这是一个伞桶.虽然这是一个下意识领域的行为,但却能够起到把所有的伞整齐排列的效果。如果运用老子的话语体系,前一种设计师是在刻意追求“有”的境界,即通过设计和宣传,使得“天下皆知美之为美”;后一种设计师更倾向于从“无”到“有”,“有生于无”,甚至“有大美而不言”的境界,当然,从老子的观点来看,对二者的价值判断是有明显倾向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但在这里,攸往认为,这两者没有什么优劣之分,只有设计者本人价值取向和认识层面的不同。从宏观的方面,美国的商业设计和法国的前卫设计,其目的并不相同,但同样是追求新奇、追求表现的设计风格,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的设计出发点也不尽相同,但结果属于注重实用,而在审美方面比较内联含蓄的设计风格。
两种类型的区别也并非绝对化的,如苹果的iPod,在造型的设计风格是含蓄内敛的,但在成型工艺和表面处理方面确实极尽奢华的;在界面风格上是简洁清爽的,但并未减少功能,而且操作极为自然,十分好用。这种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和谐赢得了无数“粉丝”,占据了全球大部分的MP3市场,众多的仿冒产品在他面前依然是黯然失色。SONY由于没能将技术与情感和谐统一,导致在MP3市场上的惨败。所以,设计其实是在寻找一种“平衡”。
开头许多设计的感念之所以像是“各说各话”,是因为对设计语境的前提有不同的界定造成的,现实中的设计,是具体的、变动的,个人数码产品和大型机床的设计活动在形式感的创造性方面没有本质的区别,区别在于,首先,设计的语境不同,各种因素的变动的自由度不同,如果在结构和功能严格限制的条件下,整体的形象改变就不能很自由,而细节处则是设计的重点,如果技术性能已经趋向成熟稳定合同质化,那么人的操作感受就是消费者判断的重要依据;其次,产品面对的消费和使用对象不同,因而设计的价值取向也不一样。比如照相机,入门机用户和专业发烧友的价值判断是很不同的,具有专业操作技能和知识的人会把没入门或刚入门的人叫“菜鸟”,以示层次的不同。设计其实就是价值观的体现。
因此,从客观发展的角度来看,设计早已远离了“大师”和“英雄”的时代,因为人性本身是复杂多变的,尤其是在快速变化的社会节奏下,绝对的权威是不存在的,非专业的人同样可能具有超越专业人员的素质和理念,当他恰好掌握了设计资源(触动时代的价值观、恰当的理念和基本的审美创造技能)的时候,同样可以产生文化的共鸣。(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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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
(10/20/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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