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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如何把握虚拟化分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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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ma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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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所不为而后有为——强化核心竞争力。虚拟经营实质上是一组相关的核心竞争力的组合,所以,中小企业必须尽可能培养并突出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中小企业由于财力、物力和人力等因素限制,不可能在多个方面都具有竞争优势。所以,这就要求企业要做到“有所不为而后有为”,不要盲目多元化,把一些非主导业务剥离出去,而本企业则集中内部资源强化主要业务的竞争优势,即首先要形成一定的核心竞争能力,这是中小企业成功实施虚拟经营战略的前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具备合作方所需要的能力。突出主业并对之强化,放弃非相关业务,在目前全球企业界已成共识。如:西门子为做好白色家电,忍痛卖掉彩电生产线;以小家电著称的飞利浦挥泪出让生产大家电的子公司;百事可乐为集中精力打败老对头可口可乐,不得不放弃饭店和快餐业;通用电气宣布即使需要大量投资,也要撤离那些只能停留在行业第三位以下的服务领域;以“万宝路”著称的菲利浦——莫里斯公司,前不久宣布大幅度裁员和重整,着手拍卖“非核心业务”。可见,由“广而泛”向“专向精”的战略转移已是大势所趋。大企业尚且如此,何况各方面力量都不强大的中小企业呢?
2、借鸡生蛋——对非关键业务实行外包。从价值链的角度看,世界上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没有一家会在所有的业务环节都具有竞争优势。所以,为保持和强化核心业务,使企业更具竞争力,企业可只保留最关键的核心业务环节,其他在本企业资源有限约束下无法做到最好的环节,可将之“虚拟化”,即实行业务外包策略。业务外包推崇的理念是:如果在供应链上的某一环节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如果这不是核心竞争优势,如果这种活动不至于与客户分开,如果能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比自制更高价值的资源,那么就把它外包给世界上最好的专业公司去做。在该模式下,存在着“核心企业”和“专家企业”两类企业,中小企业一般属于后者。业务外包使核心企业的整体运作更有效率,而其所需费用则与目前的开支相等甚至有所减少,并且还往往可省去一些巨额投资,使企业能在最短时间内对市场做出的反应更为敏捷有效。更重要的是,实行业务外包的公司出现财务麻烦的可能性仅为没有实行业务外包公司的三分之一。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把某些经营环节“虚拟化”,如品牌策划、市场营销、设计开发、制造、售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甚至也可以是行政办公、财务管理等,如目前已出现e-CFO(在线首席财务官),使得企业可以通过Internet理财。
3、承接外包业务——做好“专家企业”。在合作竞争的大环境下,大企业的空前发展为中小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中小企业可与大企业结成某种稳定的协作关系,使自己成为大企业的“卫星工厂”。例如,有4万家中小企业与福特汽车公司建立了各种协作关系;各有3万家中小企业成为西门子和通用电气公司的“卫星工厂”;而日本的松下、东芝、日立等大电气公司的产品,70%的零部件是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中小企业应首先集中精力做好“专家企业”,因为这不仅省却了大量资金和人力,还能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为企业长远发展积聚资本。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在做“精”的同时,企业的竞争优势也在强化,并最终可能提升为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成为大企业“卫星工厂”的两种重要形式是:①通过市场贸易;②承接外包业务;其中承接外包业务方式用得最为广泛,它不仅指零部件生产的外包,还包括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物资运输等业务。
4、同舟共济——组建战略联盟。战略联盟特征主要体现在当其达成共同利益目标时,可以快速组合,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市场竞争;当其共同目标不存在时,各成员企业可迅速散伙,且不会带来太大的损失和风险。战略联盟可避免单个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孤军作战,并降低各种经营风险。中小企业战略联盟的显著特点更多的是联合行动,即:在不否定独立经营的前提下,组合成员共同出资,在生产、加工、销售、采购、运输、金融、服务及后勤等方面进行联合,以促进联合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其实现形式有两种:
(l)集群化组合。对那些分散在城市居民区内的同行业中小企业,为有效解决工厂拥挤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可联合起来购地另建组成新的工业区或商业区。
(2)联盟组合。这是一种由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组织起来的联合经营体,主要就生产、销售、订货、技术开发等关键问题进行有机结合,使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均不充足的中小企业能互享彼此优势资源,取长补短。
5、平衡投资。平衡投资主要是指少数股权参与,通常与某项技术研究合同相联系,特别是指一家大型公司与一家具有高技术开发能力的中小企业以参股形式投入技术开发所需的风险资本,以换取技术开发成果的分享和使用权。这种股权是不改变合作双方的独立身份和地位,一旦技术研究合同期满,股权即可与专利两清,一方面取得技术,一方面收回股权。
6、技术交换。企业间可通过技术资料分离、互换技术许可证和互相交流其他二手资料而进行合作。技术交换一般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相互交换的技术内容和合作期限等事项,缔结成一种相互间的技术授权性协议组织。如飞利浦公司1992年宣布向日本的Marsushita公司提供其研制的数码盘技术,而后者则向飞利浦公司开放有关家电和记录装配方面的先进技术。由于战略得当,两者的业绩都得到了提升。这对已有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解决技术创新不足难题是一个可行的途径。(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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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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