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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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思维与设计创新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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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东建筑大学机电学院工业设计系 李月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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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传统思考思维问题多见于哲学讨论,设计创新主要集中在技术实现的层面。探讨和研究在设计创新中的思维问题成为构建现代设计理论体系的重要一环。通过对设计中的创新探讨总结出设计思维中思维与设计创新的关系。
关键词:思维,设计思维,创新
中图分类号:T391
0 前言
思维是建立在人们对现存事物的充分认识基础之上,经过大脑对这些现存事物的感性认识、理解、分析、总结等逻辑思考过程,从而对其本质属性做出内在的、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而设计则是通过一定的手段创造性地改变这些事物的性质,形成可以具备价值的物品的活动。
人们对于周围事物的感觉经验,都是通过各种信息接触媒介对过去的接触积累,进而判断和确定它的存在状态和精神价值。尽管因生活背景、学习经验各异,但经过人类自觉和不自觉的归纳、总结,形成了几乎相同的感官经验。设计也是如此,通过对设计过程的把握以及设计感性资料的积累,并运用一定的思维和想象手段有意识的将其规则化,在一定程度上就形成了一定的设计思维。
在设计中常常使用的线条运用,其形态表达一般是没有任何方向性的。但由于艺术家或设计者经验的积累,粗线、细线、快速线条、断挫的线条分别携带了不同的人的感觉,因而有了不同的象征意义。设计思维恰恰是寻找这些隐藏在表象背后的含义并通过一定的组织方法有意识的表现其内在含义的过程,同时,也是体现人类设计思想创造性的一个重要渠道。
优秀的设计不用声音就可以表现节奏和旋律,不必模拟实物的外形,就地能准确的表达出软硬、疏密、虚实、斜正等结构形态。利用点、线、面的规划,疏密均衡,大小错落及动静收放,产生顿挫、缓急的节奏,进而达到优美旋律的追求。
正因为如此,要在自然与思维之间建立联系,就必须要求设计师有较高的审美情趣和扎实的形象表达能力,而且要求设计师能对技术和艺术进行合理的理解和优化的处理,掌握与设计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能够不断激发创造力与灵感,从而提高设计的内涵。
1 设计思维内涵
思,就是想;
维,就是序;
思维就是有次序地想一想,思索一下,思考一番。是指对事物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的全过程。
一般认为,设计思维是将思维的理性概念、意义、思想、精神通过设计的表现形式实现化的过程,具体体现在设计中通过运用一定的思维方法与创新手段从而实现设计的最终目的的思考过程。其主要研究包括设计过程中的思维状态、思维程序及思维模式等内容。
从工业设计的角度分析,就是在产品设计行为实现过程中对思考方式、思维组织模式的整合,通过对产品在形态造型语言的推敲、色彩材质的选择和行为理念的把握,创造出符合社会需求和满足人们使用的高品质生活方式的物品行动。
2 设计思维外延
设计思维的外延包括:设计思维的思维形成过程与思维方法,设计过程思维形成控制,创新性设计思维组织方法,设计心理的调整和设计思维形态的整合等。
设计思维的学科基础包括:设计心理学、设计创造学、设计美学等人文学科,同时也包括人机工程学、设计优化等技术学科的内容。
设计思维的核心和起决定性作用的内容就是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是一种打破常规、开拓创新的思维形式,创造之意在于想出新的方法,建立新的理论,做出新的成绩。没有创造性思维就没有设计,整个设计活动过程就是以创造性思维形成设计构思并最终生产出设计产品的过程。“创造”的意义在于突破已有事物的束缚,以独创性、新颖性的崭新观念或形式形成设计构思。
“调查”、“分析”、“突破”、“重构”是创造性思维过程中的一般进程。在设计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过程中,通过调查,截取到大量的可供进行设计的思维火花,各种思维形式而产生的设想和方案就非常丰富,依据已确立的设计目标对其进行有目的的恰当分析,从而为突破、创新提供了条件。突破是设计的创造性思维的核心和实质,广泛的思维形式奠定了突破的基础。使供选择的大量设计方案中必然存在着突破性的创新因素,合理组织这些因素构筑起新理论和形式,进而重构目标形式。这便形成了设计的创造性思维的主要内在因素。
3 创新是设计的核心
3.1.创新是设计思维的灵魂与核心
设计思维的重点在于创造性设计思维。而对于创造性设计思维而言,创新又是其本质要求。因而设计与创新密不可分,而设计思维就是实现设计创新有效途径。创造学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兴起的一门以人类创造活动、创造过程、创造成果、创造环境、创造者人格、创造力及实践经验等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创造是人类劳动中最高级、最活跃、最复杂、也是最有意义的一种实践活动,是在人类追求新的有价值的功能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因素之一。创造可以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改善人类的生活环境、劳动环境,由此可以认为创造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3.2.创造性思维环境
创造性思维环境对参与创新的设计来说起着重要的促进和制约作用。每个人和群体均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但由于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致使其创新能力得以拓展或或受到阻碍。形成良好的创造性思维环境需要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并且在这种关系体系内部形成良好的协作气氛,每个人均能够认真对待他人的意见,尊重他人提出创新性想法,同时保护参与创新活动者的创造权益,特别重视对知识人才与知识产权的保护。
3.3.创造性设计技法
所谓创造性性设计技法,就是创造学家根据创新思维发展规律总结出的创造发明的一些原理、技巧和方法。
例如三国时,一名叫蒲元的制刀工,创造了“淬火”工艺,制造的刀能“削铁如泥”;商朝发明的火药,到唐朝被定名为“伏硫璜法”;南北明綦毋怀文,创造了“灌钢冶炼法”;继战国时代秦始皇的石刻印刷之后,出现了“泥活字”法,接着王祯又把活字置于转盘上,被定名为“造活字印书法”等。
在创新实践中总结出的这些创造技法还可以在其他创造过程中加以借鉴使用,成为能提高人们的创造力和创造成果实现率的工具。
3.4 我国古代创造性设计与现代创造学的关系
在几千年前,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就创造了许多为世人所瞩目的新工艺和新生产方法。在商代先民就总结出了“漂絮法”的缫丝方法,从而为我国丝绸生产力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并为后来 “丝绸之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北宋时期的指南针的发明为我国的航海事业创造了条件。
古代劳动人民所总结的创造方法与现代创造学所总结的创造技法,从总结的对象上看是相同的,都是从前人的成功的创造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并被用之于实践而得到证实的方法,具有科学性;从二者的作用上看,都对后来的创造实践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但是,古代的创造技法与现代创造学上的创造技法又有一定的区别。这表现在:在总结的方法上,古代人往往是从人们的具体创造过程中直观地总结出创造的过程和手段,只限于总结以往的经验,是创造活动的物质过程和手段;而现代创造学在总结创造技法上,注重的不是创造活动中具体的创造过程和创造手段,它注重的是创造主体的思维方法的开发和培养。前者是直观地总结创造活动的经验,而后者是在心理学上发掘出创造活动的指导;同时,古代的创造方法只是对某项具体工艺的指导,而现代创造学上的创造技法,并不是具体对某一个领域的指导,而是在各个领域的创造活动中都可以采用它的方法。
自20世纪初开始发明创造技法研究以来,国外已有300多种方法问世,我国也有几十种方法研究成功。其中最常用的有10多种,如智力激励法、列举法、设间法、检核表法、联想法、组合法、形态分析法、信息交合论法、等价变换法和物场分析法等。这对于从事科技与设计活动的工作者,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掌握和熟练地运用创造技法是很重要的。它不仅能使人们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使工作开拓前进,不断创新。
4 结论
设计思维是思维方式的延伸,是设计过程中所必需的内容与方法,它不是设计的思维,也不同于设计中的思维,而是独立成为系统的一种认识观和方法论。“设计”是前提,“思维”是手段,二者交互作用最终形成设计思维。
设计思维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现象,通常认为是创造性思维和设计方法学的有机结合,同时又是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等方式在设计过程中的有机结合。 设计师经过有意识的训练与长期的设计实践,逐渐认识了设计对象与客观环境之间的各种联系,逐渐熟悉设计规律,从而形成一定的设计思维方式和方法。设计师的灵感来自于观察和体会,设计思维的演进是一个从形象思维启发开始,逻辑思维推理渐进的复杂过程。
设计思维的具体形式与形成过程都遵循思维形成的机理,设计思维在形成过程中不一定能够以科学的语言表述清楚,常常以灵感之类的词汇描述,使得设计思维通常被笼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设计和思维本身两者之间的语境的内涵和外延并不一致,设计是方法,属于技术范畴;而思维是上层建筑,属于哲学范畴,在社会学领域有着较为深入地研究。所以,设计思维的思考与研究方法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和切入点,即哲学、社会学方面和技术、方法学方面。不过殊途同归其目的都是为了揭示在设计过程中的思维与思维指导下的设计方法问题,而且这也符合学术研究和学科融合的科学研究规范。
当然,设计思维的重要意义正是为了实现设计最为核心和最为本质的目的:即设计者如何把那些含义和观点传达给观者,以便使设计者的思想能进入观者的心灵。进而满足观者对设计的心理和生理需求。
文章节选自:李月恩,王震亚编著《设计思维》.国防工业出版社.(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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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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