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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利战略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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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利工作的运行机制与科技体制改革紧密相关。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新型体制,促进科技进步,以实现经济、科技和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通过建立健全新的法律法规,改变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的某些法律内容,使法律法规成为科技与经济、科技与社会、科技与市场相互联结的桥梁。离开法律法规的指导和保障,科技、经济、社会和技术市场的发展都会受到无序状态的困扰。要想充分调动高校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技创新中的潜力,不断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就必须认真研究、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在用好、用活、用足现有国家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关条例,使得高校的专利工作在国家有关科技法规、科技政策的规范指导下开展,做到有章可循。
1 .建立完善以经济为中心促进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
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科研管理成果评审办法往往看重科研任务完成以后,对这个成果学术水平的评价,以及管理机关对其完成任务情况的认可程度,至于这个成果能否取得专利保护,能否占领市场并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往往不怎么关心。由于这种方式仅仅是学术或管理范畴内的对成果的学术水平的评定或对科研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在法律上却不被国际所认可。
专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实质上是将技术成果的鉴定法制化,这在科技体制创新中越来越显得突出和重要。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孵化器”和风险投资,使一些科技成果有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产值极大的产业。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技术评价已不能完全满足形势的要求,科技成果走法制化的评定之路,已成必然趋势。科技成果只有首先取得专利权,然后通过签订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使之实施进人产业化阶段,才能使科技成果真正得到保护和扶持。
高校的研究方向及研究成果涉及面相当广,几乎包括了当代所有的高新技术领域。在未来的知识经济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知识经济的主要支柱。但是,及时申请专利,以法律的形式来保护科技成果,还没有成为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积极的主观意识。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达3 万多项,而每年递交的具有高技术水平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1 万多件,而这1 万多件的专利申请还并不都来自这3 万多项成果,大量的重大成果通过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学术研讨、公开使用等方式向国内外公开。“863 ”计划是我国赶超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重要战略,计划实施10 年来,共鉴定成果1244 项,发表论文20007 篇,而申请专利的只有248 件。在高校中,每年通过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约8000 项,而申请专利的成果年平均不到3000 项。在高校的教师中,专利保护意识不强或者根本就没有专利保护意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痛疾。很多教师在科研中想不到要申请专利,或是在将与科技新进展成果有关的内容发表之后,才想到申请专利,而此时的成果却已经失去了新颖性。很多经验教训表明,没有专利保护的技术一旦公开,就意味着把我们投人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白白拱手让给别人,也意味着我们将失去这些成果产业化后取得的本该属于我们的巨大经济效益。这种高新技术无形资产的流失,数目之大令人触目惊心,但是却在很多地方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相比之下,有些国家在看好中国市场的同时,实施了专利保护战略,在我国技术领域形成垄断之势。这一趋势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知识产权构成知识经济的核心和基础,专利的拥有量构成高等院校的指标体系和测度之一。高校只有加强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保证我国在加人WTO 后,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有力的支持。在某种程度上,制度比科技更重要,先进的科学技术只是生产力发展潜在的和必要的条件,制度才是保证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作用,实现生产力长期提高的充分条件。科学技术只有在相应的高效率制度的基础上,才能成为现实的第一生产力。
2 .建立以专利管理和保护为核心的科技管理体制
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灵魂,只有不断地进行创新,才能在新世纪从容应对各种挑战,把握宝贵的发展机遇。管理也要创新。知识经济的来临,管理也应随之发生变化,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要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来进行科学管理,推进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创新应该以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为出发点,根据高校内外客观环境条件,创造新的更有效的资源整合范式,使管理系统的功能更有利于发挥以知识为核心的管理要素的作用,或更有利于以知识为核心配置新的管理要素,以达到竞争能力和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经济活动的主体永远是人,管理创新的主体也不例外,管理创新并不仅仅是提出一种新思想、新方式、新手段,而是需要使有关创意切实落实,使高校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提高效益。
科技体制改革是在相当广阔的领域和相当深刻的程度上进行的。发展科技事业,从主要依靠政策,到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律,这是科技管理制度和方法的大转变,我们要努力实现这一转变,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组织、领导、管理高校的科技工作。科学的管理方式已从单靠过去的行政手段转换到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例如,技术要商品化,就需要解决智力劳动的价值和知识产权的问题。对于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如何规定,对国家、集体、个人享有的权益如何划分,都应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根据这些新变化,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到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并把创新贯穿于科技管理制度改革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没有创新,就没有突破,就没有发展,就没有生命力。只有增强创新意识,发扬改革精神,才能探索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如果缺乏创新意识,就会使专利工作难以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而处处陷于被动的局面。高校的专利工作是科技管理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把健全专利管理作为学校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和远景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内,作出周密细致的部署和安排。虽然与国外相比,无论是在管理制度、管理水平,还是管理人员的配备、资金的投人上我们都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但只要加强管理创新,使专利意识真正成为所有高校的共识,使专利管理融人到学校的实际运行程序中,成为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才有可能在科技上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目前,在教育部直属71 所高校中,已有46 所高校制定了专利管理办法,其中43 所高校设立了专利管理机构,这对加强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创新与科研工作的发展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作用。
3 .以人为本,促进高校专利工作的开展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发展高新技术的关键靠人才,特别是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积极有效地开展专利工作,关键也靠人才,特别是有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要有切实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措施。对于在技术创新中,特别是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必须重奖。要使科技人员的贡献与待遇紧密联系在一起,要敢于让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先富起来,切实改善科技人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应创造条件鼓励选送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继续教育,并以此更新广大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知识,扩大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视野,提高广大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广大科技人员获得更多自主知识产权的信心。
高等院校专利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拟订专利工作计划、规划及有关法规;及时提出和完成各项有关专利的统计报表和工作报告;督促、指导科研项目立项或开发前的专利文献检索及项目进行过程中的跟踪检索工作;项目完成时,组织专家对科研成果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组织审批专利申请表、专利基金资助申报表、涉外专利申请表等;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认定,申报办理有关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奖酬;对确认可申请专利或必须申请专利的项目由专利事务所提供申请代理,提供各种具体法律咨询服务;审核签订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对学校所有专利的法律状态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完善专利文档及合同文档;参与有关专利事务的后续工作,包括复审请求、无效诉讼、侵权诉讼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研究工作,积极承接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研究课题;组织宣传普及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组织专利工作人员的进修和培训,办好专利通讯或专利简报;不定期开设专利选修课、讲座等;组织专利报奖工作,督促一奖两酬兑现;开展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工作;拓展到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版权、商标品牌及其他无形资产的保护等。
作为学校技术权益保护的职能机构,要做好上述工作,利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护学校的专利权,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门的经费。专利工作要求从事专利工作的专业人员应该是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既要懂专业知识,又要懂得外语和法律知识,业务不仅要专,还要博,对政治素质也有比较高的要求。培养这样的人才很不容易,培养出来就一定要想办法把这些人才留住,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而要发挥好人才的作用,关键的环节是改善对他们的管理和使用,并保障他们的合理权益。我们要创造一个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让现有人员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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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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