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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才能自强--韩国的知识产权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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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科技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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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说,韩国在建国后50余年时间奋力建设经济的历史,就是在一穷二白条件下不断获得资金和技术的历史。对于一个资源缺乏的岛国来说,先进技术所代表的生产力提高,几乎意味着韩国经济竞争力的全部内容。积极引进外国的知识产权并加以保护,有助于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和技术转移环境,支持模仿和扩散国外技术,则有利于韩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并带来经济利益,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知识经济过程中最引人关注的冲突之一。
上个世纪韩国经济起飞至今,在政府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下,韩国为保护知识产权,尤其是外国知识产权付出了大量的努力,这些努力的成果是韩国营造出了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韩国本身的创新水平和知识经济发展水平也大幅提高,成为知识产权强国之一。
目前,无论是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还是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等方面,韩国都取得了辉煌的进步。韩国已经不再是一个依靠模仿和技术引进谋发展的亚洲小国,而是一个在知识产权领域举足轻重的世界强国。举例来说,1982年,韩国在美国的专利只有7项,到了1999年,韩国在美国的专利已经名列全球第5。在全球知识经济的竞争中,韩国一些大企业已经开始在一些领域取得优势地位,如三星电子的半导体技术。韩国2003年提交的PCT数量在全球排在第7,2004年上升为第6。从2003年开始,韩国向全球主要国家和组织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均跻身世界前5名之内。总体来看,随着韩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韩国的整体竞争力也开始体现出来。
经过20世纪70年代———80年代工业化浪潮的飞跃发展,韩国的工业基础已经确立,依靠劳动力优势大规模生产和出口的发展模式,也日益显示出增长乏力的趋势。韩国开始注重引进技术和自主开发,注重建设以技术实力为基础的国际竞争力。为了提供一个良好的技术转移环境,促进本国原创技术的发展,韩国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抓紧促进自主创新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994年制定的《发明促进法》标志着韩国在这一领域集中发力的开始。
韩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从无到有并逐步完善的过程,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韩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计划开始较早,在建国初期已经设立了专门机构进行专利管理。韩国独立的专利管理机构———专利管理局于1977年正式成立。2000年,该局更名为韩国知识产权局,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发展到今天,韩国知识产权管理局不仅承担同专利有关的工作,还下设了工业产权审判庭,处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该局还担负着打击假冒产品、培养知识产权领域的人力资源等职责。
韩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走向国际化的开始是1979年。是年,韩国加入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80年,韩国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1984年,韩国加入了专利合作条约。1995年,韩国全面加入WTO,同时加入了WTO有关知识产权的大部分条约,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为促进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做了大量基础性准备工作。韩国知识产权局成立后,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网KIPOnet,这个系统是韩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使得韩国知识产权管理的国际声誉迅速提高。
这套系统的运行标志着韩国国内专利申请达到了全面电子化的阶段。目前,韩国专利申请和处理电子化比率已经接近90%,达到了全球顶尖水平。通过加强国际合作,韩国知识产权局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十个PCT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审单位,成为菲律宾、印度等国家的国际检索服务单位。
2005年,韩国投资220亿韩元建设的第二代KIPOnet系统开始提供服务。第二代KIPOnet系统将第一代系统中各自独立的专利申报、网络办公、服务支持等模块有机地结合到了一起。新的系统可以全年每天24小时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的各项业务,专利和商标申请的全过程,包括审核、批准和异议处理均可在网上完成,通过手机短信等灵活的渠道提供广泛的个性化服务,并遵循WIPO的信息交换标准格式同全球各国交换数据。
在新的网络系统的支持下,韩国只是管理局的官员可以实现全业务异地办公,专利申请的审查期缩短为6个月以内,审查的专业性和灵活性大大提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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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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