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
|
| 按行业筛选 |
|
|
| 按产品筛选 |
|
|
| |
查看本类全部文章 |
| |
|
|
|
专利审查制度:美国真的撑不住了? |
|
作者: |
|
有朋友得信息之先,奔走相告:“美国终于顶不住了”。美国专利审查制度即将从其沿袭多年,积重难返的“先发明制”,改革为绝大多数国家早就约定俗成,蔚为通例的“先申请制”。可能在这之后有个别国家短期内还会继续奉行“先发明制”,但是由于美国这位“龙头大哥”已经改弦更张,看来恐怕也已是去日无多。对于美国这一虽然姗姗来迟,但仍不失从善顺流的“善举”或者“善政”,不管其主观上基于何种考量,客观上却还是推进了世界上专利审查制度之“先申请制”的世界大同,“环球同此凉热”。
对于专利审查制度的“先申请制”与“先发明制”究竟孰优孰劣,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也许知识产权理论化的空洞教义更贴近“先发明制”,然而知识产权操作性的制度优化更倾斜于“先申请制”。所以,不管美国这位历来堪为楷模的“龙头大哥”固执多年“先发明制”而独往独来与我行我素;世界各国却都几无犹豫地选择了“先申请制”;直至今天,看来美国最后也不得不审时度势而皈依“先申请制”。
是否真是这样?有人不禁心生疑惑:美国此举究竟为何?美国此后意欲何为?
美国可以说是当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最主要设计师之一。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谈判桌上最大的筹码,美国因此拥有这方面极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由于在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及其企业,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之间存在着主要由经济科技实力、知识产权资源与政治外交地位所决定的严重的不对称性,由此产生的当代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在本质上带有明显的强权痕迹。无论早就成为当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基准线的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还是今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崭新坐标系的WCT(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WPPT(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都更多地反映了“地球村”里富人的要求和利益,都更多地表现出“马太效应”的严重倾向。“上帝为大家,人人为自己”,尽管尊重知识、激励创新、造福人类、泽被全球的知识产权制度理性目标犹如上帝在无力地召唤;但是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的制定,战略与策略的实施却都无不“为自己”,首先甚至惟一考虑的是本国及本国企业的利益所在。虽则这是利益使然,无可厚非,但是,我们需要密切关注。作为“地球村”之首富,而同时又是当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最主要设计师的美国,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强权形像大家都看在眼里。一方面,其引领打造了可称“富人游乐城”的TRIPS,造就了强权痕迹明显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多边氛围;另一方面,其依然坚持知识产权双边强权威慑手段,年年挥舞“特别301条款”大棒,双管齐下,左右开弓。美国这次从“先发明制”走向“先申请制”的改革,只是其专利法以及相关法律修改进程中的一环,其立意也首先在于本国利益及其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决非单纯顺应潮流之举。
所以,我们不单要欢迎美国走向“先申请制”的这一举措,还要关注美国专利法乃至知识产权法的全面和具体的修改进程和情况,更要跟踪研究分析美国为什么要这样做?见微知著、由表及里,从而及时、准确地制定我们的因应之道和善对之策。(end)
|
|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投稿)
(如果您是本文作者,请点击此处)
(8/6/2005) |
对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有何见解?请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论坛 畅所欲言吧!
|